有關死亡引發喪葬儀式的研究,國外學者持不同觀點。首先,以泰勒和弗雷澤為代表的神話一儀式學派,泰勒的“萬物有靈”理論較為詳細的闡釋了關于死后的靈魂存在學說,即遷移和來世;人死后靈魂留在尸身左右,對遺體依戀。如死人的靈魂可以來到人世間與人一起吃喝,所以說,有必要舉行喪葬祭禮來進一步安撫亡魂和撫慰活者。
弗雷澤在《金枝》中講述“死亡與復活禮儀,圖騰崇拜與靈魂轉存有助于了解宗教禮儀,如成年禮的假殺及為他舉辦葬儀和焚化假尸等。以文化功能主義的神話一儀式解說,靈魂永存的神話觀念成為喪葬禮儀規范的理論學派代表,馬林諾夫斯基與拉德克利夫一布朗都主張文化是一個整體,馬林諾夫斯基在分析一個人即將面臨死亡之時,對其靈魂永生與相信來世,屬于一種心理需要的本能反應。其次,法國人類學家愛彌爾·涂爾干認為信仰和儀式是宗教現象的兩個基本范疇。他指出“宗教是信仰的總體及其相應的儀式所構成,同時,他認為宗教中的儀式活動遠甚于信仰體系本身,因此,宗教是神圣儀式與信仰的活動總稱,具有神圣與世俗性”。他還指出“死人是神圣的,對于骸骨和尸體的搬運是絕對禁止的。另外,人們理應自我克制和約束,這就是苦行儀式,所以說苦行儀式是從消極膜拜發展而來”。無論是苦行儀式還是消極膜拜,在喪葬儀式環節中皆有體現,即儀式中禁忌行為。再次,格爾茨的儀式理論,使用了“解釋人類學”和“文化釋義學”,以象征體系解讀文化意義,進而以象征符號來闡釋特定背景下的文化意義,他認為“象征起源于社會關系的機制,象征無固定于意義,可以濃縮很多的意義,象征物應該與其他象征體的關系與相對位置去理解。”最后,以范熱內普的過渡禮儀與特納的“閡限性”理論模式來分析解讀喪葬禮儀。阿諾爾德·范熱內普在《過渡禮儀》一文中將喪葬儀式劃分為:分隔一邊緣一聚合的旅程,他試圖把所有文化界定于統一結構模式里,以靜態的社會結構模式去研究普遍化的模式。維克多·特納在《儀式過程:結構與反結構》主張儀式不宜在傳統靜態中的研究社會結構,則把儀式放在動態的社會結構中去研究,特納認為,喪葬儀式是死者與生者的通過儀式,具體以“分化一閾限一再整合”的過程。
另外,有關喪葬儀式與信仰之間的關聯問題的探討研究。華探(JamesL.Watson)在《神的標準化:在中國南方沿海地區對崇拜天后的鼓勵(960-1960)》一文中闡述了有關于喪葬儀式先天信仰標準化問題的研究。羅友枝(EvelynS.Rawski)明確指出歷史學與人類學在其研究喪葬儀式的差異:“儀式信仰和動作表演在其喪葬儀式中是很難區分的。事實上,喪葬儀式屬于祖先崇拜的范疇,故信仰很難從儀式動作中分離出來”。co華若璧(RubieWatson)在“華南墓祭儀式之政治”中指出多元靈魂觀念的信仰是中國人對來世論中農民風水信仰的核心。
顯然,以上學者的研究理論對我國國內喪葬儀式的研究影響較大,其表現在功能派理論、過渡理論及“閡限”理論的運用。在喪葬儀式研究中,以使用功能理論者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