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2026年1月7日,國務院發布了新修訂的《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修訂《條例》的重大意義
殯葬是關系千家萬戶的民生問題。《條例》自1997年7月21日施行以來,在加強殯葬服務管理、推進殯葬習俗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殯葬領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新情況,需要與時俱進對《條例》進行修改完善,適應改革發展需要,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為殯葬行業健康規范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次修訂《條例》,堅持以強化殯葬行業公益屬性為導向,聚焦殯葬改革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和行業發展需求,進一步明確深化殯葬改革方向路徑,完善殯葬服務管理制度,優化喪事活動管理措施,強化殯葬行業綜合監管,健全殯葬工作體制機制。這些重要制度設計和改革舉措,是對殯葬工作長期生動實踐的系統性總結和規律性把握,是規范殯葬服務管理、健全殯葬監管體系的重要立法成果,對強化殯葬領域民生保障、推動殯葬法治化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影響。各級民政部門要充分認識修訂《條例》的重要意義,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使命擔當,抓緊抓好學習宣傳貫徹工作,準確理解貫徹法規政策的精神實質、深刻內涵和核心要求,確保新規新政有新效。
二、切實抓好學習宣傳貫徹落實
(一)認真組織學習研討。各級民政部門要將學習《條例》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和必修課程,通過集中學習、專題研究、案例剖析等形式,確保殯葬系統全體干部職工深刻理解法規精神、準確把握政策要求。要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范圍,領導干部帶頭學習,準確把握內容要求,研究細化落實舉措,推動《條例》落地見效。要納入民政干部依法行政必修內容,聯系實際學,帶著問題學,深入思考學,切實把法規要求轉化為具體行動。要組織專家骨干編寫學習問答、內容釋義等輔導讀本,圍繞重大改革、重要舉措加強研究闡釋,為各級開展培訓輪訓提供權威輔導材料。
(二)分層分類全員培訓。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分級負責、分類設計、分層實施、全員覆蓋的原則,部、省、市、縣四級聯動開展全員培訓,切實提升服務管理能力。民政部重點培訓省級民政部門、有關直屬單位、民政職業大學負責同志,依托民政職業大學對全國殯儀館主要負責人和部分公墓(骨灰堂)主要負責人開展培訓。省級、市級民政部門重點培訓地市級、縣級民政部門、有關直屬單位負責同志,省級依托既有培訓渠道對全省公墓(骨灰堂)主要負責人開展培訓。縣級民政部門重點培訓鄉鎮(街道)、村(社區)負責同志、轄區紅白理事會成員、民間白事從業人員等群體,突出移風易俗政策規定、監管執法政策、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各類殯葬服務機構重點培訓本機構全體干部職工,突出職業道德、行為規范、紀律作風、服務標準等內容。
(三)細化完善配套政策。各地民政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現實亟需情況,推動出臺地方性法規規章、殯葬設施建設規劃、殯葬事業投入機制等地方法規制度,落實落細《條例》的新部署新要求。要立足改革創新需求,結合實際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基礎和非基礎項目清單、殯葬服務收費政策、惠民殯葬政策、資源要素保障、生態安葬獎補和移風易俗等指向明確、發力精準、含金量高的改革新政與務實舉措,打好政策“組合拳”,放大政策實施的組合效應,讓法規政策實施效果更加可感可及。要認真對照《條例》的核心精神要義,及時全面梳理與殯葬服務管理有關的地方法規、規章、規劃、政策和標準,對與新的規定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加強研究、評估、論證,及時做好立、改、廢、釋工作。
(四)加強綜合監督管理。各地民政部門要推動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涵蓋殯葬活動全鏈條的監管事項清單,建立健全殯葬行業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加強部門間情況通報和執法協作配合,形成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貫徹落實《條例》的強大合力。要充分履行民政部門行業監管職責,加強自身監管執法能力建設,用足用好行政執法權限,及時發現和處置殯葬違法行為。要加強信息監管手段建設,完善殯葬服務信息系統,將殯葬服務主體和有關從業人員納入系統管理,健全隨機抽查、信用記錄、公開公示、社會監督等機制,全面提高綜合監管效能。
(五)適度有序宣傳引導。適時適度開展《條例》普法宣傳,推動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營造良好法規實施氛圍。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用好短視頻、社交平臺等新媒體,充分解讀好政策要求和民生福祉。要組織編排地方戲曲、文藝節目,特別是群眾喜聞樂見的山歌賽唱、小戲小品、小節目等,把《條例》精神轉化為“百姓語言”,形成良好的法規宣傳氛圍。要廣泛普及生命健康知識,加強臨終關懷、心理撫慰,讓群眾正確認識、科學看待生命和人的生死問題,筑起抵御封建迷信、陳規陋習的科學防線。要發揮文明實踐中心、紅白理事會、村民議事會等組織功能,以清明節、中元節、寒衣節等為契機,大力倡導文明節儉、綠色生態殯葬新風。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周密組織實施。各地民政部門要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與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結合起來,及時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條例》的具體措施,專題動員部署,明確任務,細化分工,落實責任,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熱潮,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效推進。
二是加強統籌協調。各地民政部門要扛起主體責任,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推進”的工作機制,通過建立健全部門之間議事會商、情況通報等制度,及時溝通政策解讀、法規適用、制度執行等方面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條例》全面、準確貫徹實施。
三是力戒形式主義。各地民政部門在組織學習宣傳貫徹《條例》過程中,要注重為基層減負,力戒以文件落實文件、搞“形象宣傳”、表態好落實差等形式主義,要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成效體現在領會精神、解決問題、推動工作上。要建立“監督檢查、問題反饋、整改提高、掛賬銷賬”閉環管理機制,確保《條例》要求落地落實。《條例》貫徹落實過程中遇到的重要問題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報告。
民政部辦公廳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