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殯葬協會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
為規范本會會費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證本會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民政部、財政部(民發〔2014〕166號)《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會實際狀況,特制定本會會員繳納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
一、會費收取標準
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單位:12000元/年
理事單位:8000元/年
會員單位:5000元/年
個體經營會員單位:2000元/年
以上為最低限額,多繳者不限。
二、會費繳納時間和方式
會員按年度繳納會費。每年 6月30日前一次性繳納;當年7月1日后入會的,按當年會費的一半金額繳納。
繳納方式為:經銀行匯入本會帳戶。
戶名:青島市殯葬協會
開戶行:青島銀行
帳號:802010200740572
三、會費開支范圍
1、必要的辦公支出;
2、組織舉辦協會大型會議、行業調研、各類培訓、經驗推廣、信息溝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動的開支;
3、編印刊物、發放宣傳資料等的成本費;
4、其他應支出的費用。
四、會費管理
1、會費由秘書處負責收取及管理,并開具《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
2、本會日常經費開支由會長審批。
3、協會財務賬目由專職會計負責,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員的質詢和監督。
4、財務收支情況由秘書處定期向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每年提交審計部門審計。
5、對于無故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的會員,經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表決后取消會員資格。
本辦法經2019年1月18日青島市殯葬協會第二屆第三次會員大會修改并通過。
2019年2月1日